来源:北京青年报
撰文|余晖
8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文在《求是》杂志刊发了署名文章,文章的标题是《以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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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打破不合理准入限制,实践中部分领域虽明面限制减少,但“玻璃门”、“弹簧门”等问题依然存在。
资料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实行改革开放,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数据显示,民营企业数量从2012年的1085.7万户增加到2025年1月底的5670.7万户,占全国企业总量由79.4%提高至92%以上。
但同时,民营企业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阻碍,“融资难融资贵”“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拖欠账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痛点堵点仍在。
其中,“玻璃门、弹簧门”等,是民企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不公平待遇的形象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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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门”,指的是准入限制由显性转为隐性,新政策、新规定、新办法都有了,仿佛相关壁垒取消了,但民营企业看得见却进不去也享受不到,“表面上通畅实则仍为一堵墙,强行进入会碰得头疼”,总之就是兑现难、落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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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簧门”,是对市场主体“若无批准即禁止”(门打开后,被弹簧自然关闭),一旦已进入企业表示竞争加剧,利润下滑,政府就开始收紧准入(门开得越大,弹簧形成的阻力就越大),形成对后进者的不合理负担,并导致更高水平、更富创新能力的新兴企业被行政性手段不合理挤出。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在今年2月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到,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这主要涉及市场准入,就是要给予民营企业公平的发展机会。”
事实上,这些年来,国家层面在促进公平竞争方面持续发力,希望能够做到“一碗水端平”,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就在今年5月,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李志起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尽管现在开放的领域越来越多,但还是有一些“玻璃门”和“弹簧门”依然存在。
在文章中,罗文也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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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和部门通过繁复审批、设置特殊条件限制准入,即便被获准进入,部分传统领域民营企业也可能遭遇项目稳定后被排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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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保护主义抬头,或强制本地采购,或设置歧视性标准阻碍流通,或选择性执法,不仅违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而且抑制优势企业通过良性竞争做大做强。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如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从“破”“立”两个方面发力。“立”的是统一的政策、规则和标准;“破”的则是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尤其是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中央要求,要“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加强对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规范地方招商引资,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等。
一些动作早已展开。
今年1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对外公布,提到“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匹配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
4月30日,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出台,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涉及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当经过公平竞争审查,并定期评估,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出台只是开始,如何实施,实施效果如何,至为关键。
在文章中,罗文提到,要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扎实推进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存量政策清理与增量政策审查“双轮驱动”,构建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