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日报
郭松义
婚姻论钱财,对一向标榜以礼嫁娶的传统婚姻,是一种冲击,从而亦给旧日平稳少变的夫妻、家庭和社会关系,带来微妙的变化。
抬头嫁女与低头娶妇
清代有所谓“抬头嫁女,低头娶妇”的说法。在女方,认为把女儿辛苦拉扯成人,由父母供其吃穿到可以劳动自食,恰在此时,又要出嫁到别家了,这就必须有所补偿。也有的家庭为宠惜女儿,给女儿构营私蓄,不断向男家苛索聘礼聘金,甚至出现嫌婿家礼物简薄,“掷碎器皿,辱骂媒氏者”。如此等等,归结一起,叫作“抬头嫁女”。对于男方,为了能如期把新妇娶进门,只好赔着小心,竭力奉承,故称“低头娶妇”。
但事情总有其两面性,在聘娶过程中,男方虽低头奉承,可也在盘算能否得到相应的回报,也就是给的聘金和女方送来的陪嫁,是不是大体相当,或更有过之。这叫作“女索重聘,男争妆奁”,彼此论财,各显门道。如果女方的妆奁与聘礼大体相等,而且新媳妇确实懂事贤惠,先前“低头娶妇”的闷气和怨气自然就消弭了,否则由此而酿成夫妻、家庭不和的,亦不在少数。正如有人所说:“男子父母较论妆奁,日后妇姑失欢,夫妇反目,未必不基于此。”又有人说“不则翁姑、夫婿或以奁薄而轻其妇”,甚至有终身愤憾媳妇者。当然,也有另外一种情况,即新妇自恃妆奁丰厚,傲视翁姑、丈夫,用娘家的财富压制夫家,这也会使家庭失去和睦与平静。
“论财”让婚姻变了味
在中国传统婚姻中,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聘定重诺,嫁后从一。即一经聘定,双方都应遵守承诺,不得随意反悔。至于嫁后从一,更属于女教中的“三从四德”之一。可钱财的驱使,却引导某些人走向另外一端。
在广东海澄县,“井里之家,婚姻论财,厌贫爱富,有始富终贫者,即求他适,虽己产男女不顾,年貌不称亦如之”。在北方,陕西富平等地,也是结姻后,往往婿家贫“女遂别证”。在这些人看来,共富是可以的,守贫却不愿意。夫妻和亲家关系,在金钱和财富面前,已变得心如铁石,无感情可言了。更有甚者,如四川云阳县(今重庆云阳县),有的家庭在聘定时,不问女子贤德和夫婿人品,但见其家富有,便迫不及待地缔结姻缘,及至日后得知不是那回事,便“男女相嫌,毁盟讦讼”。安徽宁国县也有“贫聘悔婚,挟嫌改适,委庚帖于不足凭者”。在某些偏远贫困地区,或土客杂居区,养女之家利用外籍客民多年轻光棍汉,觅妻不易,多多索取财礼,叫作“养女接贫”或“养女济贫”。也有携带家眷的客民,因缺乏土地谋生,将女儿嫁与土著者,以换得耕种权,称“以女易地”。甘肃海城县(今宁夏海原县)“贫者每以女招雇工,为待年之嫁”,把女儿的婚嫁作为换取男子劳动的手段。对于这些人,尽管都把女儿当作货物交换,多数实出无奈,在某种情况下,还是可以理解的。
因为看重妆奁,促使一些聘许后尚未过门的姑娘家,也十分关注乃至计较父母陪嫁物的丰俭。民间流传的歌谣是这么唱的:“女儿亲,不是亲,全副嫁妆还嫌轻。”又如:“檐前鸟,噪奁前,看看新娘好妆奁。妆奁少,一定恼。”女儿恼恨妆奁少,除了碍于自身的脸面以外,更重要的如同前面所说,妆奁厚薄,往往关系到她在婆家的待遇,是现实利害所使。
社会风气的变动,决定着人们思想的改变,这是任何人无法扭转的。在这种新旧观念冲击中,有的确实可闻到前进的气息,但也有许多是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因此,有些人颇感到无所适从,他们中有人发出叹息说:“至慕女作门楣,多重财货而轻骨肉者,此又君子所不忍道也。”可这些君子难道都洁身无染了吗?
既看钱财也重人品德行
婚聘论财,对贫苦百姓造成的压力巨大。他们常因没有足够的钱财致嫁娶失时,或不得良配,有的家庭竟狠心溺婴。
总的说来,清代嫁娶论财之风确实超过以前任何朝代,但也不是说它就完全压倒了世家大族的门第婚,或者只论财产不计其余了。对于那些正在兴旺势头上的名门望族,无论是婚姻论门第或者论贸财,都毫无二致,因为只要有名望地位,丰厚的聘金与光彩夺目的陪嫁都会随之而来,决不会因追求财富而置门第于不顾。
至于官商通婚,直到清末以前,至少在多数官僚士大夫中仍心存芥蒂。在婚嫁论财之风的影响下,多数家庭往往一方面关注聘礼妆奁,另一方面也看重男女本身的品格和德行,而且后者可能更重要,因为婚后夫妻的和睦、家庭的稳定,毕竟是压倒一切的。当时社会上有人提出的“过聘伤财”“嫁娶宜量力”,以及娶妇“必择孝悌,世世有行义者”等许多带有箴诫性言论,正反映了人们对婚姻质量的重视。
【节选自《伦理与生活:清代的婚姻与社会》,郭松义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5年5月出版】(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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