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FM93交通之声
在今年上海两会上,上海市人大代表姚键建议上海设立父母63周岁以上子女护理假。
9月25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决定,为缓解赡养人照护患病住院老年人的压力,新修版条例首次新增陪护假制度: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赡养人可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带薪陪护假,若为独生子女还能再多两天!
陪护假期间的工资,
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在调研中,很多老人反映,子女工作忙,假期少,生病护理只能靠老夫妻之间相互支撑照顾,或者是请护工。”姚键感叹道,对于子女来说,他们不但要努力工作,为家庭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还要承担起照顾家人的责任,在工作和家庭之间奔波,常常难以兼顾。
2022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其中明确提出“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2023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2023年上海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则提出“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推进相关试点,开展前瞻性立法调研”。
“北京、天津、江苏、广东等20多个省已经出台了护理假制度。”上海市人大代表姚键建议设立子女护理假时如是说。
多地推行“护理假”
最高享20天假期
近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多地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
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申请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
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在已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地区,独生子女每年可享有5~20天不等的假期。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还有10余省份,非独生子女同样可享受护理假,不过假期天数少于独生子女。例如,山东、安徽、宁夏、四川、江西、湖北规定,非独生子女每年可获得最多7天护理假,天津、云南、黑龙江、贵州、新疆达到10天。
具体见下表:(点击看大图)
用人单位不批护理假
员工可投诉或诉讼维权
政策虽好,但享受不到怎么办?记者在网络上看到不少人抱怨享受不到这一政策,甚至有网友发文称自己因此走上了劳动仲裁之路。
“母亲住院期间公司不批准独生子女护理假,现在决定仲裁了……在此之前有打电话到劳动局投诉,公司给的回复是国家没有强制执行,公司不批准不犯法。我也打电话到仲裁办,说是可以立案。”某社交媒体上一位网友发文称。
记者注意到,该文下的留言中不乏“我们公司人事不但不批,还说没事找事”“跟你情况一样,请假不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公司根本没有这个假!”等言论。还有网友发文称“80后进入陪护大军,父母同时住院,单位又请不到这个假,怎么办”,引发了读者的强烈共鸣,该文留言近1400条。
就此,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专访了北京观韬(郑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果律师。
刘果表示,《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明确规定,因此对于满足相应条件的劳动者而言,该项权利是有法律保障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该条例的规定,拒绝允许符合条件的员工休假,那是要受到相关法律制裁的,员工可以向劳动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地方政府也可以对涉事企业采取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新闻晨报、上观新闻、大河报、看看新闻、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