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回复资产收购评估问询:多项评估符合行业惯例与准则

近日,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就资产基础法评估、矿业权评估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复。

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最终选择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果,资产基础法估值84,065.59万元,评估增值率159.36%。其中,标的公司流动资产评估增值52.02万元,非流动资产评估增值51,598.82万元,负债评估减值2.40万元。

在评估方法选择上,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选择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与同行业交易案例具备可比性。收益法评估结果准确性依赖未来预测数据,而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各项资产及相关负债经审计,各单项资产市场价格信息及资料可获取,受未来收益预测数据影响较小。资产基础法中对孜洛依北铁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符合矿业权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

存货方面,葱岭能源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原矿及中矿)、库存商品铁精粉构成。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价值1,300.16万元,评估价值1,366.78万元,评估增值66.62万元,主要因库存商品考虑期后销售利润。

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中,固定资产主要使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增值3,388.80万元,主要因会计折旧年限小于评估经济寿命年限。土地使用权针对不同土地分别选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市场法、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评估增值1,992.29万元,主要因账面价值反映历史取得成本,评估价值反映土地现时二级市场价值。

对于2022年宝地矿业入股葱岭能源时评估价值和评估咨询价值的差异,主要系评估咨询价值中的矿业权价值考虑相关已详查核实但未经备案资源量所致。《资产评估报告》未考虑未备案资源量是因需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审备案,而《价值咨询报告》不具备定价法律效力,仅为了解股权价值提供专业意见。本次交易相较前次入股评估增值主要因储量提升导致采矿权估值增加。

通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对比,本次交易静态/动态/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评估增值率等关键指标显示,标的公司整体估值公允,符合行业估值情况,与可比交易案例估值接近。

在矿业权评估上,对孜洛依北铁矿采矿权评估采取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值为46,939.36万元;对托合特日克探矿权评估采用勘查成本效用法,评估值为280.75万元。评估方法符合行业和可比交易案例惯例,也符合评估准则及相关规定。

各项评估参数选取具有审慎性,考虑了不同开采阶段及开采方式对相关参数的影响,符合《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依据文件的出具方具备相应资质,具备客观性,主要经济参数具备一致性。

此外,本次评估对推断资源量可信度取最高值具有合理性,与可比交易案例具备可比性。采矿权到期后续期符合相关要求及程序,再次续期有效期间明确,结合历史及可比公司续期情况,采矿权续期不存在障碍。本次评估预测期较采矿权出让期更长也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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